斷背山下百合花開。

【洋岳】过瘾 番外《海中月》 全文完结

*随便写写

*摇滚年代AU

*永远怀念中国摇滚的黄金时期

*木子洋视角,第一人称

*轻微灵岳情节(单箭头),介意请绕行

*塑料摇滚知识,塑料武汉话,欢迎批评改正

*引用歌词

*卑微求评论、求打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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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上)

(中)

(下)

番外·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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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番外·下

“你不是……你不是洋洋吗?”

“嘿,怎么在这遇上你了!”

他率先从座位上跳下来,弹簧一样地射向我。

“咱俩得有十多年没见了吧?”

他趴在我耳边兴奋地大叫,我的心跳空了一拍。

我该怎么回答他呢?

这个场面我渴望了太久,久到我已经忘记应该如何与他正常的交谈。

我试图拼凑起零散的注意力,尝试去思考这个问题,可我的身体却凭借本能发声,唇舌不受控制地纠缠在一起。

“十三年六个月零五天。”

“什么?”

“十三年——”

“六个月——”

“零五天——”

我倾尽全力将这几个数字从我脑海里吼出去,在那一瞬间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。

鸵鸟从沙里抬起头,我终于说出心里的声音……

他愣住了。

岳明辉呆呆地望着我,像个懵懂的少年。那样的神态十分熟悉,仿佛一下子回到那个青涩的年纪,仿佛岁月没有在他脸上增添任何一道皱纹。

少年的梦想是五颜六色的,我们在彩虹色的泡沫中长大。

直到泡泡被戳破之前,少年还相信自己活在天堂里。

下一秒,岳明辉笑了,他眼角的鱼尾纹将我从短暂的幻觉中拉回现实。

他还是那个一眼就能把人看穿的岳明辉,我在他面前失态了,他又怎会猜不出我的心呢?

“哟,的确挺久的了。毕竟,人生能有几个十三年?你说对不对?”

他拍了拍我的肩膀,试图拉近我俩的距离。

可我突然气血上涌,我好恨,凭什么在这个重逢的场面,只有我心绪难平,他保持着一贯的怡然自得,似乎这样罕见的场景对他来说,也如同落在屋檐上的喜鹊一般——虽然值得欢喜,却也没那么让人兴奋。

我狠狠将酒杯往桌面一掼,冰凉的液体从杯子里漫出来,黏糊糊的沾了我一手,我是个很爱干净的人,十三年前是因为心里有爱,所以什么都可以忍受,什么都可以就和。可现在不同了,我嫌弃地甩甩手,连带着把岳明辉也甩出去。

我想告诉他认错人了,可刚刚已经说了那么丢脸的话,又让我怎么圆场呢?

“我衣服脏了,先走了。”

可不等我说完,那个人再一次凑过来,他拿着几张干净的纸巾,一下一下擦着我的袖子。

这让我如何推开他呢?

“洋洋,别急着走。咱都十三年没见了,你都不问问我过的怎样吗?”

这个问题我早在心里问过成千上万次了,我对着空气问,对着大山问,对着人潮人海问……可从没有人能告诉我答案。

于是我便不问了,问一个得不到答案的问题,和等一个回不来的人,又有什么区别呢?

他见我无动于衷的样子,也不气恼。岳明辉总是这样,豁达的如同一尊菩萨,万事皆为过眼云烟。

他替我将袖口擦得半干,又端来一杯酒,笑着递给我,说道,“我可是一直想问你过得怎么样呢。”

这样的话语如同砒霜!他说的每一个字,都在我心上砸了一个坑,我要怎样伪装,才能掩盖我的激动,我的心疼,掩盖我呼之欲出的情感呢?

我疯了似的盯着他的眼睛看,试图从那双眼睛背后看到一点真心。他的眼睛还闪着月亮一般的光辉,如同十三年前。

“这些年来,我真的挺想你们的,尤其是你!我还和别人打听过你,也不知道你过得怎样了……成家了吗?孩子多大了?”

我果然是疯了,我竟然一直在听他的胡言乱语。

“洋洋,我……当时……我是……”

“嗨,不说了,都过去了。我能看到你,真的挺高兴……挺高兴的……”

“还疼吗?”

岳明辉忽然呆住了,被这突如其来的问题打得措手不及。其实就连我自己,也没想到我会突然问这个。

他明白我指的是什么,他肯定知道。

他指着自己的肋骨后面,摇了摇头,又笑了笑,“不疼了,洋洋。”

岳明辉总是这样,对别人,对我们,对他自己都是如此——大事化小,小事化了。我还记得他刚醒来那几天,连喘气都在哆嗦,咳起来更是要命的疼。他骗的了别人,却骗不了我。

我真想摸摸他的伤处,想看看那衣服下面狰狞的疤,然而终归只是肖想而已,我又有什么立场,又该以什么身份,去关心他呢?

我想我此刻的眼神定然是悲伤的,岳明辉的影像印在我的瞳孔上,和那点悲伤一起,被无限放大了。

“咱别说这些丧气的事情。洋洋,你看看这儿,这家live house,是我开的,”他指着周围,我能看出这里内饰考究,不像其他livehouse一样,只有个唱唱跳跳的壳子,“嗨,我这破锣嗓子,唱不了了,但也不妨碍咱听别人唱,你说是吧?”

”怎么样,不赖吧!你呢?你在做什么?”

我做什么也和你无关了,我们是多么截然不同的两个人,唯一的纽带就是摇滚。然而我却没将这些话说出口,我用一种无关痛痒的口吻告诉他,我在广州开模特公司。

“行啊,李总!你别说,当年我就觉得你适合往这条路发展,可惜这不是叫我半路给拐跑了……”

他噗嗤笑出来,眼睛弯成两道月牙,他的笑是无忧无虑的,让人恍惚间觉得他不像一个进入社会多年的成年人——我怎么不记得当年他有这么爱笑的。

“别说,刚听你讲话倒像个南方人了,怎么?来北京出差啊……”

“广州好啊,你什么时候取得?我也在那儿呆过几年,别提了,差点得了风湿……”

“你弟怎么样?你俩以前亲的跟一个人似的,这孩子长得真俊,我要是个丫头,也喜欢他这样的……”

“这是我号码,你存一下,有事也好联系……”

残月常有,但月明星辉不常有。我浑浑噩噩地回答着他一连串的问题,可嘴巴究竟说了些什么,脑子也不清楚。

我究竟为什么在这呢?又为什么会碰上岳明辉呢?

可我分明已经不再是那个会哭,会笑,会大声唱歌,会喜欢一个人的青年了啊。

我在舞池里最热闹的时侯离开,音乐太强,声浪震得我心脏难受。我听不清他说的话,他也听不清我的。出门的时侯,雨已经停了,手机安静地躺在我的口袋里,那里面多了一个名叫“岳明辉”的通讯人。

 

回到酒店的时候,那一大一小已经睡着了。李英超搂着小辉,亲密地宛如一对双生子。我鬼使神差地翻出钱包,那里面放着一张照片。我将它放在最内侧,很多张卡的后面,谁也不知道,甚至连我也快忘记了。

那是一张十三年前的合照,我和岳明辉的合照。照片上只有我们两个,小弟是拍照的人。那是在1993年4月21日我生日那天发生的事,其实那时候我和他,李英超和他,我们之间已经发生了很多事情,也产生了很多隔阂。可那天因为我过生日,大家喝的都很多,好像酒精是天下最好的粘合剂,吨吨吨灌上一顿,所有的龃龉,所有的嫌弃,所有的伤心都能在瞬间消失殆尽。你恩我爱,亲密如初。

那天我喝得很醉,却也没到不省人事的地步。我从酒精那里借来的胆,撒泼似的挂在岳明辉身上,非让他背着我。他比我矮,却是个精神上的巨人。他肯定一边嚷嚷着“哥哥是管不了你了”,一边无可奈何地将我背起来。

在他瘦削的肩膀上,我是一个丧母的孤儿,一个体弱的幼弟。

我变成了他最爱的吉他,从此,无论他去向何处,都要把我带在身上……

在北京的深夜,我捧着这张褶皱泛黄的照片,落下十年来的第一滴泪。

 

那之后,岳明辉开始主动联系我,他不常打电话来,短信发的比较多。我呢,有一说一,中规中矩,从不过度演绎。只因为我是受过伤的人,再不敢揣测人心,不敢轻易地相信什么人了。从哪里摔倒就要从哪里爬起,岳明辉倒是教会了我许多。

可让我震惊的是,我这样不咸不淡的态度竟然没有引起他的反感。他锲而不舍地邀请我去他的酒吧玩。他听说我要在这里呆上几个月,甚至主动把他多余的车子和空出来的房子借给我。

而我呢,盛情难却外加心志不坚,便也半推半就地接受了他的提议。我依旧冷漠,权当是他欠我。

我本打算把与他的重逢当作漫长人生中的一次偶然,我不奢望再同他发生些什么,他耗尽了我灿烂绽放的青春,我怕他连我平安健康的中年岁月也不放过。

我同他,这辈子也就这样了。

可老天偏不让我安稳,它用一种毁天灭地的力量,来提醒我生命的可贵。

5月12号的下午,汶川的土地上裂开一条又深又宽的缝。我看着新闻里不断更新的伤亡人数,听着电台里前线救援人员的声音,第一个想到的人,却是岳明辉。

他的酒吧固执地关了7天。他说,国家发生了这样的事,人们不能只想着喝酒取乐。7天之后,再次开业,人们蜂拥而至,在爆裂的鼓点中,在昏暗的光纤中,一边跳舞一边流泪。

还有不到三个月就是奥运,在这个节骨眼发声这样的事,我忽然觉得自己现在做的事,心里纠结的过去,在生命面前,全部都他妈是矫情。

热爱生命、追求自由、狂放不羁……我本应轰轰烈烈度过一生,即便只能摇摆着、翻滚着,哪怕短的只有一首歌的时间,也应该唱出震耳欲聋的歌曲。

我想他在我身边,我想紧紧抱住他,再也不松开。

岳明辉,你知道吗?你出事的时候,我梦到你了。是我在深夜接到了医院的电话,是我叫醒了其他人,是我让他们联系你的家人。为了你,我简直镇定地不像我自己了。

你不问,我不说。天上的月亮照着大地,没人知道它的苦衷。

我真是个傻子,这么多年来,兜兜转转,我们两个仿佛在玩一出捉迷藏,悲哀的是两个人都蒙着眼睛,都以为对方看得见。

就在我悔恨地快要把自己闷死在被子里前,我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。

“过把瘾就去死。”

这无厘头的信息来自岳明辉。

下一秒,提示音再次响起,一条新短信顶进来。

“你过瘾了吗?”

我擦干眼泪,一字一字地读着这句话。

“你准备好和我一起去死了吗?”

我想和他一起,每日喝很多咖啡,食很多苹果。An apple a day keeps the doctor away. 我想和他长命百岁,和他玩一辈子摇滚。

我忽然想起十三年前的那个夏天,岳明辉就像一个绽放的礼炮,砰的一下砸进李振洋的生命中。

他倚着树干,歪头看我,嘴角挂着一抹似有似无的笑。知了没完没了地吵,暖风吹得我头昏。

在那样热情似火的天气,我听到他说,“我叫岳明辉,你愿意和我们一起玩吗?”

他的声音仿佛穿越时空而来,我鬼使神差地点着头,

手指飞快地敲击键盘,我的手机屏幕出现了这样一行字。

“我叫李振洋,你愿意和我一起玩吗?”

 

我和他这样究竟算什么呢?

去他的,年轻人才去计较为什么,而我们早就是中年人了。

摇滚不死!

我也不会死!

那是2008年的夏天,人们在经历了巨大地灾难后迅速振作起来,用热情与体育精神来驱散地震的伤痛。

北京的空气中洋溢着不服输的倔强精神,那是扎根在人们灵魂深处的生生不息。

那是一个“摇滚”的夏天。

【完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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