斷背山下百合花開。

【洋岳】过瘾(中)

*摇滚年代AU

*永远怀念中国摇滚的黄金时期

*木子洋视角,第一人称

*轻微灵岳情节(单箭头),介意请绕行

*塑料摇滚知识,塑料武汉话,欢迎批评改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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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文点我


“个婊子养的,好清爽啊长得。”

“去你妈的,说谁婊子养的?”

“嘿嘿,我是夸你长得帅呢!”

他挽着我的手,温热的胸膛靠着我的手臂,故意带我在灯光稀疏的公园里散步。

“小哥,我蛮欠你啊。”

”欠我什么?”

他嘻嘻笑着,也不说话,就只摇了摇头,拉着我走到公园更深处。

“你放心,警察不会到这个地方来的。”

武汉的执法人员什么都管,之前我们几个还因为留长发、穿低领衫在街上走,被他们当作流氓抓起来过,差点误了晚上的演出。

我们走到一个湖边,在石凳上坐下来,水面的凉气吹在我脸上,中和了那点暑热。四下无人,他倚在我肩膀上,这里正是个谈情说爱的好去处。

我喜欢武汉,男男女女说话都像吃了炸药似的,劲儿冲着呢。这儿玩摇滚的人,比我想象得更多,虽然他们唱的和我们不是一个味儿。

不过我没想到的是,这儿的“尖果儿”竟然还有男的。

那天晚上,阿忻和一帮姑娘一起,在后台堵着我们。小伙子长得水灵,有点像我弟,却没我弟英气,像个女孩。当时还有别的乐队,可他对别人爱答不理的,很清高的样子,就只和我们说话。他和别人说话,眼睛却只盯着我看,我回望过去的那一刻,闪灯正好变成红色,他脸上染着一层红晕,眼睛里却明星似的闪着光。

老岳跟个果儿看对了眼,俩人正腻歪着。他那么快乐,自然是注意不到我的。我想了想,觉得很没意思,就跟着男孩走了。

我从没见过这样的男孩子,他的眼角长着一颗痣,皮肤白的像大米,头发黑得像芝麻。小小的身板,抱在怀里像个衣架,轻的快要飘走了,哪还有半点人气。

他告诉我,他叫阿忻。

他饱满的嘴唇像果冻,吸起来滑溜溜的,我亲的狠了,他还会发出呜呜的声音,像只饥饿的猫咪。

我不敢使劲,怕弄坏了他。他的床太小了,似乎承受不住我的重量,我一上去,就吱呀吱呀的叫起来。他的脸、耳朵、脖子、锁骨,都像涂了女孩的化妆品似的,白里透红。我在那盏昏黄的灯下,记住了他的模样。

他叫我“哥哥”,在我的撞击下一声一声喊我的名字。

我险些觉得自己是爱他的。

转天我竟然醒的很早,还没到中午,也许才十点钟左右我就睡不着了。或许是因为太热。我一低头就发现阿忻埋在我胸口上,睡得很沉。我轻手轻脚地绕过他下床,临走时顺便把窗子打开了。

走到单元楼门口的时候,差点和一个人撞上。我猛地躲开,回过神来才发现那家伙竟然是岳明辉。他笑眯眯地看着我,问道:“醒啦!那咱走吧。”

我忽然有些后悔下楼前没照镜子,我不想让他看见我这样。

我跟在他后面向楼外走,踩过一地烟头。我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来的,也不知道他怎么知道我在这。不过我没问。

 

“咱主唱得爱惜嗓子,不能抽烟。”

嗖地一下,他把香烟从我手指间抽走,塞进他嘴巴里,又稳又准又狠。

行啊,岳明辉胆子大了。

“干,不抽烟还唱什么摇滚?”

我气得照着他嘴巴就是一抓,他灵巧地躲过。

他这么做,无非是想让我知道,他生气了。

可他有什么气要生呢?

那根烟还稳稳当当叼在他嘴里,烟屁股上说不定还有我的牙印。

我咳了两声,将那多余的念头从心里压下去。

“洋洋,咱得走啦。南方太热了,我这老胳膊老腿的,受不了这么潮湿。”

“那就走呗,等唱完这个礼拜,和迪厅老板说一声。”

我回答的十分干脆,丝毫没有一点留恋。因为阿忻在我心里,和一碗好吃的热干面没什么两样。

岳岳吸完了我的烟,又从他口袋里掏出一根新的,叼在嘴里,点上火。

“尝尝这个,好烟,昨儿人给的。”

他把那支烟从嘴里取出来,朝我的嘴巴捅进来,动作自然流畅、一气呵成,不知道练过多少次。

我吸了一口,把浊气吐出去,这烟是不错。

“洋洋,不是我说你,以后别跟那些不三不四的男孩一块混。”

我心里咯噔一下。

“……合着就许你跟不三不四的女孩混?”

“嘿!我不是那个意思。”

“你知道那些男孩搞来搞去,特别容易得那种病……就那种……”

“容易得艾滋你明白吗!”

我不明白!

“那你以后别和我睡一张床,也别和我用一个杯子喝水!你别碰我了。”

我一下打掉他搭在我胳膊上的手,转身走远了。

直到我们坐上北上的火车,我再没和他说一句话。

再见武汉,再见了,女孩一般的男孩们。

 

或许不仅爱情是灵感的源泉,矛盾也是。

自打我俩吵了这一回,我音乐上的任督二脉就好像被打通了。

秋风给大地送来丰收,那几个月来,我心灵的土壤也结出了意想不到的果实。我接连创作了《要》、《小伙子》、《趁年轻》、《黄鹤楼》几首歌的词曲,我没想着靠这几首歌就能红,但心里总是有种怪异的感觉,催着我把它们写出来,好像如果不这样做,它们就要在我身体里郁结成胆结石、胃结石、肾结石……我要带着他们,直到死亡降临的那一天。

说来奇怪,我和岳明辉之间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相处模式,明明生了龃龉,这种不远不近的关系却又偏偏只存在于我俩之间,小弟看不明白,鼓手不理解,旁人甚至都发现不了我们之间的变化。

我是否该感叹,这也算我和他惺惺相惜的默契?

我和岳岳不常说话,排练之前我通常也不会告诉他我写的歌是什么意思,讲的是一件什么事……可每次我听他弹奏那些由我谱写出来的旋律,却总是觉得,他是明白的。

我在舞台上唱世界,唱城市,唱我们,唱我自己。每每唱到情动时,在光辉四射的台上瞥见岳岳那一截被汗水滋润过的肌肉紧绷的手臂,我甚至能从琴弦的震颤中,听见他的内心。

——他懂我。

懂我的喜怒哀乐,懂我的愤世嫉俗,懂我的无病呻吟。

我单方面的沉浸在我俩的这段若即若离的关系中,不作他想。

谁能想到,在西北风吹掉北京最后一片红叶之前,竟然有唱片公司看中了我们。

那天我们刚从舞台上下来,一位广东口音的大哥就在后台拦住了我们。

他将一张名片塞在我出汗的手心里,在我耳边大喊。

“我刚看了……很喜欢……你是队长吗?我要找……”

刚才人群的嚎叫和最后的那声贝斯在我脑子里嗡嗡作响,他跟我说了半天,我也只能听清一个“队长”。

我一把抓住走在我前面的岳明辉的后衣领,把他和大哥推到离音响最远的角落。

他和岳岳聊了几句,在纸上记了点什么,就离开了。

没过多久,我们就收到了什么音乐公司的邀请,约我们去马克西姆餐厅谈唱片的合作事宜。

这消息就像一个浪头猛地打在我们脸上,我们几人,包括岳岳在内,都被拍懵了。

“崇文门西大街的马克西姆餐厅?”

“听说那儿可贵了,喝口可乐都十好几块钱,小弟,可乐你知道吗?”

“哪儿那么夸张?再贵不也是吃饭的地儿?”

“岳妈,你说咱去那儿碰得上崔健吗?”

“这我说不好,不过咱要是能去那儿party,就算没白玩……”

 

转天,中午一点,“坏猴子”如约出现在马克西姆餐厅,我们穿上自己最好的衣服,花衬衫喇叭裤,走在深眼窝高鼻子的洋人之间,有那么一瞬间,我都觉着自己是John Lennon。

经纪人姓程,他用那嘴不标准的普通话上来第一句就问,“你们想不想成为第二个黑豹?”

想啊,太想了!我咕咚咕咚猛喝了几口冰镇可乐,直到胃好像都结了冰,从里冷到外,这才抑制住了想要大喊的冲动。

这也不能怪我,我要是像块木头似的,也不能玩摇滚了。

也多亏岳岳沉得住气,倒是没被这句话唬住,还有余力思考。他也挺能装的,和经纪人你一言我一语聊起来,也像个商务人士。

这位程姓经纪人来自鼎鼎大名的香港金石唱片,说看过我们几场演出,《滚》、《小伙子》、《黄鹤楼》他都很喜欢,觉得我们很有实力,这才特意来找我们,想买我们的歌。

我听到歌名从他的嘴里讲出来,心头瞬间涌起一种莫名的情绪,胸口涨的满满当当,好像气球一样。我一拍大腿,差点就拍板决定了。

可岳明辉拦住了我。

我不知道他的手是什么时候搭上我肩膀的,我只知道,此时此刻,也就只有他还能保持冷静。

也幸亏有他,我们后来才明白过来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。

经纪人终归还是商人,眼里只看得到利益。

总之,那次的会面不欢而散。岳明辉当场拒绝了他的提议。

程先生舌头都伸不直的叽里咕噜说了一串,夸大其词,试图混淆试图,掩盖重点。

但索性冰可乐还是没有将我的脑子完全冻住,我听明白了。原来,由于去年某主唱的离开,唱片公司受了很大损失,所以并没有继续签约大陆乐队的意向,他只是想买我们的歌而已。

买歌给自己公司的乐队唱。

玩音乐的把自己写的歌视为亲生孩子,这种“卖子求荣”的事,我们干不出来!

多年之后回想这次经历,才发现,原来这是我们几人的音乐生涯里,唯一的一次机会。看来我和岳明辉都是“完美主义者”,就算机会到了眼前,还得让我们挑挑拣拣,不完美的,不合适的,我们宁愿亲手将其拒之门外。

然而,彼时我们谁也没发现,“坏猴子”里原来藏着一头养不熟的狼。

也怪我,刚才的冰可乐喝的太多,我憋着一肚子黄汤,还得忍着不骂出来,实在是辛苦,便也没有留意到,高个子鼓手临走前拿走了经纪人的名片。

所以,直到“东窗事发”的那天,我们三个还被蒙在鼓里。

 

大约一个月后,我记得那天风刮的格外大,我们难得没有演出,更稀奇的是,晚上谁也没有安排。干什么才不无聊呢?岳岳这时说,咱四个人,不多不少,不如打牌吧。

我那时手气格外旺,几乎没把都胡,坐我下家的大个子鼓手,真是吃了亏,不过这也不能怨我,谁叫他打牌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,几圈下来,不知道拆了多少副对子。我怕他生气,拍拍他肩膀,说要下楼买烟,等我回来咱换位置。

我买好烟往回走,恰巧看到胡同门口多了一辆桑塔纳,兴许是哪一户新住进来什么人吧。

胡同门口站着个生面孔,穿一身黑西装,脸上架一副蛤蟆镜,头发用摩丝梳成三七分,阳光照的头发丝根根鲜明。我隐约觉得这人身上散发着一股资本主义的腐朽气味,是我最搞不定的那一类人。

我没想到,他竟然一直跟着我朝胡同里走,我拉开门闩,正要进院子,他却在不远处开了口。

“哇,就是这个地方。太好了,我终于找到了。”

我退了回来,反手把门插上,居高临下地朝他看过去。

“靓仔,请问,朴先生系住在这个地方吧?”

我点了点头,飞快地在脑海中回忆这个人的样子,然而并没有见过他,也想不明白我们的鼓手怎么会和这种人有所交集。

不过,像他这样的人,我却还能想起一个来。

“请问你可不可以帮我叫朴先生出来,我老板让我下午四点钟接他咗。”

我愣住,怀疑自己是听错了。

“你不是找错人了吧?”

“不会啊,朴先生是不是鼓手来的?”

我点点头,拉开门让他跟着进来,反正一会见到他就知道有没有找错人了。

我还没进屋,小弟的声音就传过来,“洋哥买烟怎么这么慢?快点,我们位置都换好了,就等你呢。”

我在门口咳嗽一声,跟里头的人说,有人来找小繁,要是不认识,我就让他走。

我正准备回绝,没想到鼓手猛地从椅子上站起来,动作之快,甚至撞倒了桌上码好的麻将。他两步跨到门口,贴着我的肩膀挤过去,眼睛扫过我的脸,自始至终没有看我一下。

听墙角是不对的,这我知道。也并非是针对他,可我就是鬼使神差似的,躲在门后他们看不见的地方,伸长耳朵,试图听清他们的对话。

我们的鼓手是山东人,嗓门本来就大,可他偏像做贼一样,压着嗓子说话。

反倒是那位广东口音的兄弟,兴许是普通话讲的太费劲,正梗着脖子,一字一顿地说着什么。

我只能依稀从那里听出来什么“程先生”,“来接你”,“东西收好了么”……

我正听得一头雾水,眼皮底下突然冒出一颗毛茸茸的头。李英超也加入了这支偷听的队伍。

“洋哥,那个男的问朴哥,东西收拾好没有?还让他别忘了……别忘了什么我没听见!”

这小子耳朵比我好,可听了他的复述,只能让我对鼓手的怀疑更多了几分。

可这疑惑没能持续更久一些,“嫌疑人”很快地结束了对话,转身朝我们走来。

他面无表情地挤进门,撞到了李英超的肩膀。

“诶?外面那个是谁啊?你认识他?”

“朴哥,你怎么不理我啦?”

我目睹他一步一步走回房间,从衣架后面拖出一只大皮包。他一句话也没有说,一件多余的事也没有做……显然是早就准备好了。

他走的太急了,朝屋外走的时候又撞到了那张麻将桌。麻将噼里啪啦落了一地,震耳欲聋,像是有人用鼓槌在我的心上敲着。

他走到门口的时候,忽然停住,哑着嗓子说——

“那啥,队长,以后……不和你们玩了。”

“我走了……”

 

我死死盯着岳明辉,期望他能做点什么。

可他什么也没说,只是轻轻地笑了一下,像嗤笑,又像叹息。

什么意思?就这样放他走了?

我愣在原地,一种强烈的震惊排山倒海而来,灌满了我的身体。

我呼哧呼哧喘着粗气,胸膛剧烈地起伏,战栗沿着我的脊椎往下蔓延,我感到指尖发麻。

我一跃而起,在胡同口拦住了他。

正在帮他搬行李的司机,被我的气势汹汹吓了一跳。

“究竟怎么回事?”

我拉着皮包的带子,和他僵持着。

“香港……”

“香港的乐队,他们鼓手出车祸了……”

“金石唱片……乐队缺一个鼓手……让我去……“

“洋哥,既然你们不想去,就别挡着我的前程!”

放你娘的屁。

我拽着他胸前的衣服,把他拉回来。

他是比我高,可不见得拳头就比我狠!

我怎么会认识这种忘恩负义、吃里扒外的东西?

我气得和他扭打在一起。

他凭什么一声不吭地离开?

他不是要去打鼓?我的拳头举得高高的,专门朝着他的胳膊落下去。

——我倒要看看他用什么打鼓!

可这时,岳明辉突然出现了,没人看见他什么时候来的。

他不管不顾地冲到我们俩中间,非要拦着。

不知道谁的拳脚落在他身上,发出一声声闷响,就好像打在充满气的足球上。

我吓坏了,急得一把拽他起来,也不管那个白眼狼,冲着岳明辉骂起来。

“岳明辉,你疯了吧,你拦我干什么?”

“你是不是早就知道?说话!”

他用手蹭了蹭自己的肋下,“行了,洋洋,咱再找个鼓手不就行了。”

“是那么简单的事吗?”

“你说咱有哪儿对不起他?”

“你有这功夫拦住我,还不如过去把那家伙揍一顿。”

“洋洋,咱不值当哈。”他使劲抱住我的胳膊。

“你消消气,为他,咱不值。”

“乐队最重要的是什么?比技术更重要的难道不是默契?这话是不是你说的?啊!”

我将满腔怒火一股脑发泄在他身上,甚至忘了到底是谁让我这么生气的。

我推着岳岳的胸口,将他一把按在墙上。

他的眼眶微微泛红,兴许是磕到了头。

我无法理解岳明辉!他怎么就这么大方,这么拿得起放得下?他明明是最在乎乐队的人,为什么如此轻易地放人走?没脾气的好像一尊菩萨!

我的眼睛只看到他。他不算浓密的眉毛,他弯弯的眼睛,他的黑眼圈,他藏在嘴唇后面的虎牙,他巴掌大的脸,他蓬松而柔软的头发……

他是我的队长,是我们的精神支柱,我们乐队的灵魂。

这么好的人,为什么要替我们承受这样的委屈?

那个人不知什么时候走掉了,就这样无声无息地退出我们的世界。

我目不转睛地瞪着他,瞳孔只映射着岳明辉的样子。

他是不是对谁都是如此?

看似对谁都好,实际上漠不关心?

那我呢?如果有一天,我没办法陪他疯了,他会为我难过吗?

哪怕只有一首歌的时间?

他在我眼中的形象逐渐模糊起来,我无法问出这个问题,可我却开始嘲笑自己了。

那个叫李振洋的摇滚青年,什么时候变成这个样子了?

 

这件事成了我们几个心里讳莫如深的一道疤。可我们没有时间去等它痊愈,我们急需一个新鼓手。

就在这时,博文加入了我们。

博文就是我第一次见岳岳时,站在他旁边那个和他搭话的人。我对他印象不深,他却还记得我。

“李振洋,我还没见过比你更拽的!岳岳已经够拽了,碰上你,也不知道到底谁降服了谁。”

我没理他,我只是想着,他之前怎么没来找我们呢?“坏猴子”一直缺人的。

“博文,你别招他了,他还跟我生着气呢!”

这话不对,我是跟自己生气呢。我气自己的无能为力,气自己的畏首畏尾。

“来,你试试这鼓。”

我看着他俩勾肩搭背的样子,心里那口气更不顺了。走了一个,还有第二个。岳明辉永远招人喜欢,在我和他之间,不知道到底还隔着多少人。

我后来才知道,博文和岳岳是发小,博文家里有钱,他们家之前不让他出来玩音乐。岳岳家里也有钱,他从没说过,可我知道。多亏了他,我们几个才不至于露宿街头。

他从不说家里,我也没问过。

1992的最后一个夜晚,我、岳岳、超儿、博文,和隔壁的“马蜂窝”乐队一起窝在其中一人的家里吃火锅,低矮的平房接一根排烟的大管子,我们就在这管子下头,围着两张桌子坐着。屋里烧着暖气,铜锅里煮着羊肉,玻璃上蒙着一层雾。

接近午夜的时候,哥几个都喝高了,地上摆着一片空瓶子,随便一动就能碰到几个。我伸手往身旁一抓,抓了个空,岳岳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,兴许是去厕所了。

兴许是因为屋子里太暖,我喝的头晕,就站起来走到窗边去透气。

路过客厅的时候,我看见一个黑影。岳明辉正抱着电话听筒,窝在沙发上。

他和电话另一头的人不知正说着什么,声音很温柔。他将耳朵和听筒贴得很紧,在说话的空隙里抽着烟,表情是放松而愉悦的,像一只吃饱喝足,朝人露出肚皮的大花猫。

我很难从岳明辉脸上看到这样的表情,只有在对着李英超的时候,他偶尔会露出这样沾着人间烟火气的神态。所以我猜,他在和他的家人说话,也许是父母,也许是姐妹。

我羡慕他,总归有人惦记着他,还有个电话号码,在过节的时候会想起来。

十、九、八、七、六、五、四、三、二、一。

电台响起跨年钟声的那一刻,每个人都忽然清醒过来,放下了手上的酒杯。没有人说话,只有悠悠的电波声,在宣告1992年的终结。

在那样的寂静中,像是心有灵犀,我突然朝岳明辉的方向看过去。

空气突然被点燃了,大家开始欢呼,屋外的天空亮起大朵大朵的烟花。

而我的眼中,只有岳明辉——他在对我微笑,像一轮皎洁的满月。

那便是1993年的开始。


【未完待续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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