斷背山下百合花開。

【洋岳】过瘾(下)

*摇滚年代AU

*永远怀念中国摇滚的黄金时期

*木子洋视角,第一人称

*轻微灵岳情节(单箭头),介意请绕行

*塑料摇滚知识,塑料武汉话,欢迎批评改正

*正文完结,还有一个十年后的尾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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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文点我

(上)

(中)



刚过完年我们很快就忙碌起来了。

博文认识东城一个酒吧的老板,给我们在那儿安排了演出。其实我们住在西城的最西边,那里并不算是一个·理想的工作场所,可我们哪儿顾得上这些。正好这几年手头也攒了不少钱,干脆紧赶潮流,像其他玩摇滚的一样也买了摩托车。我一辆,岳岳一辆,博文一辆。超儿太小,我不让他自己骑,岳岳的后车座反倒成了他的“专属之地”。

我们骑着摩托车,突突突的在路上飞驰,长头发往后飘,马鬃似的。倍儿帅,倍儿拉风,一整条街的男女老少都得回头看,可一眨眼的功夫,他们就只看得见我们的背影了。

那一阵,我们几个就像招摇的花孔雀,放到人堆里,净招姑娘喜欢。也不知道她们到底是喜欢我们的音乐呢,还是喜欢我们的摩托……谁在乎?总之,我和博文的摩托车上每天都载着不同的姑娘。

岳岳呢?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,他最近很少和尖果儿一块玩,

姑娘想上他的摩托车,他不让,只是笑眯眯的用手一指李英超,说这位置是给他留着的。

姑娘们这才嘻嘻笑着,到另一边逗李英超玩去了。

说来也可气,我们几个里头最受欢迎的,反倒成了我这位弟弟。

李英超这两年变化也是真大,抽条的柳树似的,眼看就快比他岳妈高了。脸瘦了一圈,没了婴儿肥,脱了一部分稚气,却还带着点懵懂的劲儿。

那话怎么说的来着?撩人却不自知——你先是盯着他的大眼睛,再看着自己在他眼睛上的倒影,那么清澈,那么通透——就知道这话什么意思了。

女孩子们喜欢他,我爱他,博文宠他,岳明辉更是惯着他。

我们就这样看着李英超,从春天长到夏天,从“小荷才露尖尖角”到“碧玉妆成一树高”,我们的歌也从《弟弟》,唱到了《男人》。

就像我们歌里唱的“少年人莫悲伤,姐姐带你回家乡。”

歌词是现实的反面,像李英超这样的少年,是不愿回家的。

 

1993年7月11日。

我永远忘不了那一年岳岳的生日。

太热了。

傍晚的气温都能达到35度,更别提大中午。

世界上没什么能阻止摇滚乐手的音乐,除了高温。

没人愿意排练,每个人都丧失了力气,有人瘫在床上,有人窝在沙发上,即使什么也不干,汗还是哗啦哗啦地流。家里除了那台半死不活的风扇外,没有一个“活物”。

如果有什么东西,能让我们“活过来”,那也只能是岳明辉了。

六点一刻,“马蜂窝”、“小河”、“赤狐”好像是提前约好了似的,扛着瓶瓶罐罐准时出现在我们家里。

十几个健壮青年刹那间将我们的小屋挤得满满当当,可怜了那台小风扇。

没人特意让他们来,可岳岳酒量好,他们都喜欢和岳岳喝。

喝了半瓶就开始觉得肚饿,于是大家转移阵地,又跑到楼下吃饭去了。

席间,李英超忽然蹿到我身边,神神秘秘地凑到我耳边说悄悄话,非要让我骑摩托带他去个地方。

我拗不过他,不知道这小子打的什么注意,却直觉和岳岳有关。

果然,李英超指挥我一路开到酒店。我在大门口连摩托都没有熄火,转眼就看见他捧着个大圆盒子,小心翼翼地从台阶上下来。

“我问过博文哥,岳妈以前过生日都要吃蛋糕的。”

“这个酒店做蛋糕的师傅是外国人,奶油特多。”

“岳妈待会看见了,肯定特高兴。”

——行,这孩子没白养,还知道孝敬老岳了。

我骑得很慢,生怕把蛋糕颠坏了。

李英超举着蛋糕坐在后座上,背挺得直直的,像一棵年轻的树。

当天,我们一直闹到后半夜,大家七扭八歪地倒在床上、沙发上、地板上。

岳岳被我们灌了好多酒,我记得他凌晨之前就睡着了。

隔天早晨,我被尿憋起来,大家竟然都还睡着,一个热醒的也没有。

呼噜声此起彼伏,组成一个不协调的和弦。酒味、汗味混合在一起,或许还有呕吐物的味道……又酸又臭,好像有什么东西在发酵。

等我放完水,眼前白花花的一片,世界仿佛也变成了一颗转动的陀螺。我只能一点一点往老岳旁边的床上挪过去,生怕踩着了谁。

我扒住卧室门框,正准备回床上继续躺着,忽然瞥见里头多了一个人!

我眨巴着眼睛,看见一缕阳光恰好从窗帘的缝隙里透进来,打在那张如雕塑般漂亮的脸蛋上。

我看到那张脸的主人逐渐靠近躺在床上的另一个人,靠的越来越近,越来越近……直到他们俩的剪影合二为一。

——李英超正在亲吻岳明辉的嘴唇。

刹那间,我脑海中锣鼓齐响,身体如遭雷击!

但我竟然悄悄地,一声不吭地退了出去,仿佛一个偷东西的小偷,不愿让人发现。

我真是佩服自己的自制力,我甚至觉得,如果我不小心发出了什么声音,都是多余的。

——除了我无法控制住的,扑通扑通的心跳声。

因为我清楚地看到就在李英超吻上去的时候,那个本该熟睡着的人,他的手指头竟然动了动。

我想,岳明辉应该是在装睡吧。

 

我不知道他俩究竟有没有在一起,因为,在那之后,岳岳的一举一动,我都不再留心了。

我告诉自己,结束了,我缺乏勇气,缺乏自信,缺乏运气,因此我错过了太多,我宁愿让“我喜欢岳明辉”这件事永远烂在我肚子里。

我没有同第二个人讲过我知道了“坏猴子”吉他手和贝斯手的秘密。也许就连两个“当事人”也不知道,我曾是那个秘密的“偷窥者”。

或许,他们是在一起过的。因为我记得小弟有一阵是非常开心的,他的声音软的像棉花,他唱的歌词甜的像蜜糖。

又或许,他们后来又分开了。因为我还记得有一段日子李英超变得郁郁寡欢,话说的越来越少,他甚至开始偷偷给家里打电话了。

他要离开吗?

我想让他离开吗?

自然是不想,因为我们的乐队实在是承受不起更多的打击了。

我想让他离开吗?自然是想的,因为我从未想过,有一天,我会害怕自己的亲弟弟。

自从无意间窥探到了李英超心底的欲望,我竟然觉得他越来越可怕了。

没办法,谁让我的亲弟弟对我自己造成了威胁呢?

可这是他的错吗?

当然不是。

岳明辉才是“祸水”。他是个吞噬人心的妖怪啊!

他到底喜欢谁呢?

是不是除了摇滚,除了吉他,他对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?

多给一分钟,都是赏赐。

可我……却贪得无厌,却期盼他能对我大方慷慨。

 

然而我没想到的是,我们几人的关系,已经朝着脱离控制的方向,越走越远了。

与此同时,“坏猴子”的生命也进入了倒计时。

我更想不到,就在短短的4个月后,会发生一件仿佛只会出现在电视剧里的悲剧,情节俗套,权当打发时间。

可真当这种事落在我身上,我却无论如何也没办法用一种批判的态度,对剧中各色人物表达出来的多余情感一笑而过了。

直到现在,我想起那件事情来,还会觉得后怕。

我仍清楚地记得,1993年11月10号那天彩排的时候,我和岳岳发生了矛盾。

当时,我们正准备唱一首新歌,词曲都写好了,可是排练的时候总觉得哪儿不到位,我嫌他的吉他进早了,他偏偏要在前奏加进一段铺子上没有的吉他。

他脾气向来很好,可不知怎么,那天的他就好像吃错了药,固执己见,无论我说什么,也听不进去。我很生气,气得差点把琴摔了。

李英超一脸麻木,既不看我,也不看岳明辉。他谁也不想搭理,像是从之前的某个时间点开始,就把自己囚禁在了一个没有岳明辉的世界里。

博文反而在一旁偷笑,明摆着准备看好戏,丝毫没有劝架的意思。

我终于还是没忍住,大喝一声摔门而出。

跑也没跑多远,就在楼下的狗食店里坐着喝酒,其实,我心里还是隐约希望岳明辉能来找我的,毕竟……是他的错。

可我等了一晚上,最后也没等到他,只能灰溜溜地回家去。我故意喝的酒气冲天,我想如果我喝醉了,与他见面时就不会尴尬了。然而我喝的太多,压根没有发现,他其实并不在家。

半夜,我忽然惊醒。我是非常怕鬼的人,那个梦非虚非实,却比梦见吃人的鬼还要恐怖几分。

——我梦见地上倒着一辆摩托车,在七零八落的车身下,压着满身是血的岳明辉。

我很久不做梦了,更别说是这样的噩梦,所以我几乎是在看清岳明辉那张脸的同时,就醒了过来。

夜色浓得骇人,伸手不见五指,我在床上坐起来,呼哧呼哧喘着粗气,惊出一身冷汗。

就在这时,铃——铃——铃——

电话催命一般响了起来,在我看来,像极了厉鬼吞食人骨的声音。

没有第二个人醒过来,只有我。

我像是忽然感应到了什么,猛地从床上跳起,在铃声挂断之前,一把抓起了听筒。

电话是从朝阳医院打来的,打电话来的人说自己是值班医生,问我认不认识岳明辉。

我胡乱答应着,紧接着就听到对方说岳明辉出了车祸,现正在急救,让我们赶紧过来。

电话突然挂断了……

我究竟是不是还在梦里呢?

 

我、博文、弟弟,还有我从来没见过的,他的家人……一股脑地涌向医院,空荡荡的走廊瞬间被挤满。这样的夜晚,竟然只有岳明辉这一个伤者,竟然只有这间手术室在亮着刺眼的红灯!

我看见医生急匆匆地走出来,让家属签字。他说,岳明辉的肋骨刺伤了他自己的肺,他们定会尽力抢救,但是只有六成把握。

这是什么意思?我怎么听不懂了?

岳明辉的妹妹在他母亲的怀里哭,他的母亲在偷偷抹眼泪,他的父亲沉默着,憔悴的像个白发老人。

我该做些什么?

我要走到他家人的面前,跟他们说我是李振洋,是岳明辉玩乐队的朋友吗?

我要告诉他们,里面躺着的人,是我偷偷爱慕的对象吗?

是博文给他家人打的电话,幸亏有他在……岳明辉什么也不说……

我好怕,怕他就这样死在里面,怕他连自己父母最后一面也见不到。

我丝毫没有意识到,即便到了这个时候,我还在计较自己和岳明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。

医生说他们一定会尽力抢救,但只有六成把握。

这是什么意思?

——至于救不救的过来,也只能听天由命了……

开什么玩笑?!

快起来啊岳明辉!不就是肺破了一个洞而已?那你知道心脏破个洞是什么感觉吗?

快起来啊岳明辉!只要你起来,我就告诉你!

岳明辉不可能有事的,他是个rocker,他绝不能轻易认输的。

我刚刚……我刚刚还梦到他了!他不是想在梦里告诉我,他出了车祸,受了很重的伤,他很痛,他想要我救他吗?

我不敢想象,救护车赶到的时候,是怎么把满身是血的他从撞散的摩托下救出来的。他多喜欢他的摩托啊,全北京城恐怕也只有这么一辆好摩托。

我会救活他的!老天爷,用我的命来换吧!

 

事到如今,我已经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熬过那个夜晚的。我的记忆好像出现了裂痕,我所能回忆起来的情节,也只是他闭着眼睛,躺在病房里的样子了。

即便他丧失了30%的血,可他还是听了过来。

我就说嘛!他的歌还没有唱完,阎王爷怎么舍得从我们身边把他抢走?

他的家人将他围住,李英超累得昏睡过去,博文在楼道里抽烟。没人知道我心里到底在想些什么。

老天爷,谢谢你!

我和他的孽缘还没有结束,我还没过瘾!

几天后,他醒了过来。

岳明辉抬起眼皮看了我一眼,好像很累的样子,只是虚弱地笑了笑,很快又睡着了。

我不能让他看到我掉眼泪的蠢样。

又过了几天,他醒着的时间越来越长了,身体也恢复得越来越好,可他目前还说不出话来,估计是因肺上的伤还没有好利索……总不会留下后遗症吧?

可事实偏要证明我的猜测,他的肺不会好了,永远都好不了。

我得忍住,不能笑话他,他的一把好嗓子没了,我绝不会笑话他的。

等他身体好了,我发誓,再也不惹他生气了,他的肺千疮百孔的,再也禁不起那么多“气”。我还想听他唱歌呢。

我好想他,想念他的身体,想念他的吉他,想念他的嗓音,我恨不得每分每秒都能看到他。

可老天爷这回没能让我如意,“他”恐怕真的听见了我的祈祷,以命还命。

“他”把岳明辉还给了我,却又将他从我身边取走了。

那天,我像往常一样去医院看望他,却只见到了一张空床。

我还记得他昨天对我笑着的模样,眉眼弯弯,如天上新月。他说身体好的差不多了,想必过几天就可以出院了。

我正在给他剥橘子,手指因期待而微微颤抖,我恨不得立刻就要告诉他,我在等他,还有我爱他,爱了很多年。可我什么也没有说,我能做的也只是将橘子瓣放到他嘴边,喂他吃罢了。

他用牙齿接过那瓣橘子,让那柔嫩果肉在嘴里化成甜甜的汁液,乖顺地像只猫咪。

——我渴望将这只猫长长久久地圈在我怀中。

然而,事实却是如此,一声不吭的,他的家人将他接走了,谁也不知道。

我猜,岳明辉的家人定是恨极了摇滚,连带着连我们也恨进了骨髓。

巨大的失望将我击溃,我甚至连反抗的叫声也发不出来。

太可悲了,我竟然没有任何理由阻拦。

他果然是有钱人家的孩子。后来我听说,岳家去了潮湿的南方,那里温暖潮湿的天气正好适合岳明辉娇嫩的肺。

他的摩托烂成一堆废铁,上面沾着他的血,再也载不了李英超了;他的吉他放在我们那间小屋的角落里,弦松了,一弹就走音,再发不出振聋发聩的声音了。

什么音乐?什么吉他?什么摇滚?什么乐队?什么反抗?什么爱情?统统都是放狗屁!

天上的明月落了,他再也唱不了歌了。


【未完待续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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